随笔成长青春
十七岁的语法错误
残火未冷,字字有余温。
1 分钟NOTES — 手记
十五岁,是最容易犯语法错误的年纪。
把"喜欢"写成"喜欢过",把"永远"写成"暂时",把"我等你"写成"我先走了"。把主语弄丢,把宾语写错,把整个句子的重心,放到了一个根本不重要的人身上。
大人们说,这是不懂事。
我觉得不是。十五岁的语法错误,每一句都是真心话,只是发音不对。
"没考好"的意思是"我尽力了"。"随便你"的意思是"你选吧,我跟着"。 "我困了"的意思是"我想再待一会儿"。
等我们长大,语法规范了,意思精确了,错字没有了。
可是也没有人,愿意把句子读第二遍了。
我想趁还没学会正确之前,把错话多写几句。
观烬 落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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